

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、推进教育发展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支持下,一批关心文安发展、支持教育事业的热心人士,组织成立了文安县教育发展促进会。
教育发展促进会的成立,在全县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它的成立,响应了县委、县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号召;体现了社会各界“尊师重教、乐善好施”的传统美德。促进会本着立足文安实际,针对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,研究制定了支持高中教育、帮扶特困师生、奖励先进模范等23类资助办法。这些奖励措施切实可行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,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关心教育、奉献教育、发展教育的浓厚氛围。
教育发展促进会自2017年7月初正式发动成立以来,积极发挥职能作用,广泛募集教育基金,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县委、县人大号召,纷纷行动起来,奉献爱心,踊跃捐资,用爱心助推我县教育事业再创辉煌。截至目前,教育发展促进会已注册会员254人,吸纳捐款2174万元。其中,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以个人或公司名义的捐款合计达1100余万元。在捐款光荣榜前6名中有4位是人大代表所属企业,分别是文安县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(400万元)、廊坊兴达建设有限公司(200万元)、廊坊占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(200万元)、廊坊中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(100万元)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本次捐资助教活动中积极传递正能量,充分发挥了代表履职尽责,带头表率的作用。王根乐等人大代表一致表示,此次活动不是年度行为,不是一次性活动,而是连续三年甚至更长,此举进一步彰显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良好形象。
为确保每笔善款都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,经过前期考察、研究和论证,结合我县实际,教育发展促进会将“奖优助困”定为支持教育的主题。经过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,形成了《文安县教育发展促进会奖励救助办法》。2017年是教育发展促进会成立和对教育实施奖励扶助的第一年,将捐助款项用于支持高中教育、中考和高考成绩奖励,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、名师名校精英工程、教师和特困学生救助。一是为树立典型、弘扬先进,对在2016-2017学年度获得省、市、县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“名师名校”荣誉称号的学校和教师,奖励73.2万元。二是为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,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,对2016-2017学年度取得突出成绩的初中、高中学校和在中考、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,奖励287.55万元。三是在“奖优”的同时,促进会将“教育扶贫”作为重点,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对特困教师和家庭特困学生进行救助。教师节期间,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,救助特困教师30名;按照每生2000元的标准,救助特困学生100名,共计45万元。教育发展促进会成立以来,支出各项奖励资金共计400余万元。
今后,教育发展促进会将不定期对全县特困学生和教师进行救助,帮助特困教师走出生活困境,不让学生因贫困而失学。县人大代表、教育发展促进会秘书长王小东表示,“为了留住更多优秀生源、进一步调动全县教师投入教育的积极性,2018年教育发展促进会将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。”
奖励项目 | 奖励对象 | 奖励标准 |
支持高中教育 | 按本年度高考报名人数, 奖励学校。 | 500元每名 |
高考、中考成绩奖励 | 本年度高考本一上线一名, 奖励学校。 | 2000元每名 |
本年度高考考入“双一流”或211、985本科大学和高考前10名,奖励学校、学生。 | 奖励学校每名3万元 | |
1万元每生 | ||
本年度高考考生获得全省总分排名前500名。 | 奖励学校每名10万元 | |
2万元每生 | ||
本年度高考考生考入清华北大。 | 奖励学校每名20万元 | |
10万元每生 | ||
本年度中考成绩前100名,并在本县高中就读的学生。 | 高中期间每年奖励学生5000元 | |
一次性奖励原初中学校1万元每生 | ||
2016-2017学年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奖励 | 县级先进集体 | 3000元每个 |
县级优秀教师100名,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,德育工作先进个人60名。 | 1000元每名 | |
省级先进集体 | 5000元每个 | |
省级优秀、模范教师 | 5000元每名 | |
省级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| 3000元每名 | |
市级先进集体 | 3000元每个 | |
市级优秀乡村教师、教育工作者 | 3000元每名 | |
市级最美教师 | 1000元每名 | |
奖励项目 | 奖励对象 | 奖励标准 |
名师名校精英工程 | 省级学科名师(一线任课教师) | 1万元每名 |
市级学科名师(一线任课教师) | 5000元每名 | |
省级骨干校长、优秀校长(督导评估同类学校排名前3位的在职校长) | 1万每名 | |
市级骨干校长、优秀校长(督导评估同类学校排名前3位的在职校长) | 5000元每名 | |
教育、教学、教研等业务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。 | 1万元每名 | |
本年度被评为省级示范校称号,且在本年度督导评估成绩进入先进集体行列的学校(不含示范幼儿园)。 | 5万元每个 | |
引进的国家级骨干校长(优秀校长)和名师、骨干教师 | 5万元每名 | |
特困教师、特困学生救助 | 低保户、军烈属子女、孤儿等九年义务在校生。 | 2000元每名 |
患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特别困难的公办在职教师。 | 5000元每名 | |
总计 |